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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处召开《天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宣贯会议

  • 时间:2016/9/1 1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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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天津市供水管理处主编的我市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天津市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DB 29-69-2016),以下简称《规程》,已于201671日起实施。为保证《规程》的顺利实施,促进使用者深入理解并准确运用新的《规程》,供水处于近日组织召开《规程》的宣贯会议。各区供水管理部门、公安局经保总队、供水企业、设计院、设备生产单位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供水处王春燕副处长主持会议,天津大学设计研究规划总院刘洪海总工程师主讲。

     会上,刘洪海总工程师从《规程》的修订背景与原则、修订工作简介、规程内容简介和新规程特点四个方面进行宣贯。同时结合我市二次供水工程设计、施工等情况的现状以及该规程与其他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关系进行逐条讲解,并对各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技术答疑。

     会议最后,王春燕副处长提出两点要求:一是深入理解并准确运用新的《规程》。各区供水管理单位应按照规程要求,继续加强本辖区内新建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新规程条款进行设计;各供水单位应按照新规程要求与设施建设单位就二次供水设计方案进行协商;各设备生产单位应按照新规程生产、安装、维护产品。二是按照新标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各区供水管理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本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二次供水设施运行、水质安全;对接管二次供水设施的供水企业,应按照规程要求在泵房出入口配备门禁、摄像监控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设备运行及安全管理。
(转载自:天津供水管理处)